国网《架空输电线路“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运检〔2016〕 413 号)于2016年下发后,各地均按照反措要求,严格执行。
该反措对“三跨” 的定义是指跨越高速铁路、 高速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的架空输电线路区段。反措中要求“三跨”采用独立耐张段,杆塔除防盗措施外,还应采用全塔防松措施;跨越时尽量避免大高差,跨越塔两侧档距之比不宜超过2:1;“三跨”时应不采用ADSS光缆;500千伏及以下线路的悬垂绝缘子串应采用独立双串设计,耐张绝缘子应采用双联及以上的结构型式,单串强度满足受力要求等。
“三跨”中跨越的高速铁路、 高速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的架空输电线路区段怎么区分判断的呢?下面笔者简单阐述下。
高速铁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总则中明确“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即对高速铁路给出了定义: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高速公路,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附录G “公路等级“给出的定义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根据目前在运高速公路命名开栏,高速公路又分为G开头的国家高速和S开头的省高速。
重要输电通道,由国网企业标准《重要输电通道风险评估导则》(Q / GDW 11450 - 2015)提出,重要输电线路由构成核心骨干网架的架空输电线路和战略性架空输电线路组成;重要输电通道由若干重要输电线路组成,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级和省公司级。国家电网公司级重要输电通道包括: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组成的通道; 两回及以上中心距离一般不超过600m的重要输电线路组成的通道,通道内线路同时故障时,构成三级及以上区域或省级电网事件。省公司级重要输电通道由两回及以上中心距离一般不超过600m的重要输电线路组成,通道内线路同时故障时,构成四级区域或省级电网事件。战略性输电线路包括大型水电、煤电、核电送出架空线路;跨国联网架空输电线路;跨区联网架空输电线路。
“三跨” 输电线路重大反事故措施( 试行) 释义1.2“适用范围”为:适用于 110(66)kV 及以上新建( 改、 扩建) 和在运 “三跨”, 跨越电气化铁路、 重要线路的架空输电线路区段可参照执行。 一句可参照执行,就让其在基层单位工作的笔者在执行时候犯了迷糊,言外之意可以不按“三跨” 执行,这也是在一些场合争论的问题(新建线路跨越铁路铁路要求一定执行,新建铁路钻越线路建设方有时以此为借口不执行)。另外还有下列问题也是一些困惑的问题:
1、未电气化改造的铁路是否执行,部分地区输电线路存在跨矿区专用铁路、电厂专用铁路以及层次较低的未进行电气化改造的铁路(以下简称“一般铁路”),如江苏的新长铁路等,这些铁路跨越量不少,如果按照反措执行,势必会大大增加投资,如果不执行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在开展实际工作中,部分专家认为反措优先用于G开头的国家高速,对于S开头的省高速可以暂缓,但反措中并没提出是国家高速还是省级高速,具体怎么开展工作反措中体现不出来,有点困惑。
3、 “三跨”采用独立耐张段(耐-直-直-耐,耐-直-耐,耐-直-直-直-耐,耐-耐)。独立耐张段要求悬垂型直线塔不超过3基,部分跨越一般铁路的耐张段内有4基悬垂型直线塔,不满足独立耐张段要求,根据运行状况看来,如果改成独立耐张段有为了改而改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是一刀切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笔者知道,“三跨”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出台是建立在好些起案例之上的,因为“三跨”线路一旦出现掉串、断线等事故,势必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作为责任央企,绝不希望再出现此类事故。因为该反措是试行版,笔者希望尽快根据实际情况出版正式版,出版正式版前收集试行中的遇到的实际未量化的问题,条款中尽可能量化,这样有便于基层工作者的执行。
从有架空输电线路起,跨越就不陌生,伴随着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一方面社会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不可缺,另一方面输电线路的运行状况也变得更加复杂,甚至个别独立耐张段内出现既跨越高速公路又跨越高速铁路的情况,如何加强日常运维,欢迎大家从人、技、物方面留言探讨,共同促进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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