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联通2017-2018普通和带状光缆集采5830万芯公里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8-03-07 02:01:07

中国联通昨日发布2017-2018年光缆集采项目,招标编号:G900-LTGP-ZB-1703336,包括普通光缆和带状光缆两类产品,总采购规模达5830万芯公里,其中第一阶梯采购规模约为4296万芯公里,第二阶梯采购规模约为1534万芯公里。 

第一阶梯共分两个标包,标包一招标范围是3933万芯公里的普通光缆,中标人数量为25人,1-25名的中标份额分别是:14.6%、11.7%、9.3%、8.4%、7.6%、6.8%、6.1%、5.5%、3.6%、3.2%、2.9%、2.6%、2.4%、2.1%、1.9%、1.7%、1.6%、1.4%、1.3%、1.2%、1.1%、0.9%、0.8%、0.7%、0.6%。 


标包二招标范围是363万芯公里带状光缆,中标人数量为15人,1-15名的中标份额分别是:19.8%、15.8%、12.7%、11.4%、10.3%、4.6%、4.2%、3.7%、3.4%、3.0%、2.7%、2.5%、2.2%、2.0%、1.7%。 

价格方面,第一阶梯标包一普通光缆光纤限价为62元/芯公里(含税),加工费用限价为1357元/皮长公里(含税),标包二带状光缆光纤限价62元/芯公里(含税),加工费用限价7585元/皮长公里(含税)。 

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联通2016年组织的光缆技术测试;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本次招标成缆联动系数中所列的所有型号产品;  
投标人须满足中国联通内部商城运营要求,承诺建设中国联通内部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国内品牌代理商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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