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回路监控单元 根据规程规定,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为: ① 停电; ② 验电; ③ 装设临时接电线; ④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并应有人监护。对于无人经常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工作负责人执行。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采取下列组织措施: ① 工作票制度; ② 操作票制度; ③ 查活及交底制度; ④ 工作许可制度; ⑤ 工作监护制度; ⑥ 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 ⑦ 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⑧ 调度管理制度。